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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中国法制史》课程说明

       中国法制史的考核对象是法律学科类法学专业的学生。考核教材使用中央电大拟定的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蒲坚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制史》,学生可同时使用音像教材、电视直播课堂、CAI网络课件、E-MAIL等教学媒体进行考试复习。本课程主要考核学生对中国法律制度历史的了解与掌握,为此,考核知识点分为了解、领会、掌握,考试题分为较难、适中、较易三个层次,分别占卷面成绩的 25%、35%、40%。我们将考核知识点和考试要求公布给学生,凡在知识点和考试要求范围之内的试题,均不认为超纲。

    本课程的考核除了期末考核(闭卷)外,还有平时作业考核。平时作业一般采取小论文、专题讨论、综合测试和期中考试等方式。平时作业的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小论文与专题讨论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并按对应关系分别记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对评定为优秀者上浮10分,对评定为不及格者下浮10分;综合测试与期中考试的成绩按卷面实际分数记载;未完成作业者均计为0分。平时作业的成绩可有两次计入总成绩,两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按15%的比例折算计人课程总成绩。如果各试点单位自行安排平时作业在两次以上,可由学生自行选择其中的一次成绩计入考核的平时作业成绩。

    中国法制史的试题类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名词解释、简答题与论述题,分别占卷面成绩的15%、10%、30%、30%和15%。

中国法制史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导论

    〖考核知识点〗

1、中国法制史 研究所对象。

2、中国法制发生和发展的历史阶段。

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和意义。

〖考核要求〗

1、了解:

(1)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与方法。

(2)中国法制史学科在法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2、领会:

(1)中国法制史产生及其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

(2)中国古代法制是如何向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转化的。

3、掌握:

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

                         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中国法律的起源。

2、夏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中国国家和法是怎样产生的,具体在哪个朝代形成的,其主要标志是什么?

(2)我国古籍中关于“刑”、“律”、“法”的释义及其运用。

2、领会:

法律与原始氏族社会的习惯不同。

3、掌握:

禹刑及夏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2、商朝的刑名与罪名。

3、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以神权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及其产生的历史原因。

(2)商朝刑事立法的概况。

2、领会:

商朝继承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其原因。

3、掌握:

(1)刑名从商、汤刑、五刑、炮烙、醢、脯、劓殄、不吉不迪、暂遇奸 、兄终弟及、圜土、 里。

(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西周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2、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3、刑名与罪名。

4、法律形式。

5、所有权与契约关系。

6、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7、司法机关和诉讼与审判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西周的立法概况。

(2)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产生的背景及其内容。

2、领会:

刑法指导思想在刑法原则中的体现及其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3、掌握:

(1)法律形式与定罪量刑原则。

(2)罪名与刑名。

(3)田里不鬻及各种契约关系。

(4)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5)司法机关与诉讼制度。

(6)质剂、六礼、七去、三不去、同姓不婚、五听。

                第三章 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春秋时期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及驷 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2、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及由此而引起的论争。

3、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4、魏国李悝的《法经》。

5、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及法制改革。

〖考核要求〗

1、了解:

(1)郑、晋、楚各国的立法概况。

(2)战国时期随着社会性质的变化,法律阶级本质也发生变化。

(3)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立法概况。

2、领会:

(1)春秋时期各国法制改革的原因。

(2)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内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3、掌握:

(1)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的具体措施。

(2)公布成文法所发生的论争及其实质和原因。

(3)郑国邓析的“竹刑”。

(4)李悝《法经》的篇章体例与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5)商鞅在秦国变法的措施与内容及其意义。

               第五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秦朝立法指导思想。

2、《睡虎地秦墓竹简》(云梦秦简)。

3、秦朝的法律形式。

4、秦朝的刑名与罪名。

5、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

6、秦朝关于手工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

7、秦朝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

8、秦朝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

9、秦朝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

    10、秦朝的司法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秦朝的建立及其巩固统一的措施。

(2)立法活动及云梦秦简的发现。

2、领会:

(1)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的特点。

(2)秦朝和西周立法思想的比较。

(3)秦朝和西周定罪量刑原则的比较。

3、掌握:

(1)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2)秦朝的法律形式。

(3)秦朝的刑名与罪名。

(4)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

(5)秦朝的经济立法。

(6)秦朝的司法机关与诉讼制度。

第六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两汉的立法概况。

2、两汉的法律形式。

3、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4、汉文帝的刑制改革。

5、两汉的刑名与罪名。

6、两汉的继承制度。

7、两汉的司法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两汉王朝的建立与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

(2)两汉的立法概况。

2、领会:

(1)汉朝法制指导思想演变的原因及“德刑并用”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2)秦汉法制指导思想之比较。

3、掌握:

(1)汉朝法制指导思想。

(2)两汉法律形式。

(3)两汉的法律令:约法司三章、九章律、越宫律、朝律、腹诽之法、沈命法、阿党附益法、?金律、左官律、通行饮食罪、事国人过律罪、漏泄省中语罪、阑入罪、欺谩罪、非议诏书罪、见知故纵罪。

(4)两汉定罪量刑原则。

(5)老虎凳刑名与罪名。

(6)汉文帝的刑制改革。

(7)两汉的契约关系。

(8)两汉的继承制度。

(9)两汉的诉讼制度。

                      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活动。

2、晋朝的法律形式。

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典编纂体例和内容的变化。

4、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司法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概况。

(2)科、科条、律、令、格、式、故事等的概念及首先划分律与令的区别。

    2、领会:

(1)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活动的主要成就。

(2)明确区分律、令的意义。

(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典体例、内容的变化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

3、掌握:

(1)三国时魏律较汉律的重要改革。

(2)晋律体例与内容的重大变化。

(3)“八议”与“官当”、入律与“重罪十条”的确立,以及《麟趾格》、《大统式》。

(4)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

(5)在讼制度方面,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

          第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隋朝的《开皇律》体例与内容。

2、唐朝的立法概况。

3、唐朝的法律形式。

4、唐律规定的刑法原则。

5、《唐律疏议》十二篇的主要内容。

6、《唐律疏议》的主要特点与历史地位。

7、唐朝的刑罚制度。

8、“十恶”与“八议”

9、唐律关于物权和债权的规定。

    10、唐朝的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1、了解:

(1)隋朝的立法概况。

(2)唐朝的立法概况。

2、领会:

(1)隋朝法制的破坏及其迅速覆亡的教训。

(2)唐朝律、令、格、式之间的彼此关系。

3、掌握:

(1)隋朝的《开皇律》。

(2)唐朝的法律形式与《唐六典》。

(3)唐律十二篇的主要内容。

(4)唐朝在刑事立法方面的重大发展。

(5)唐律的刑法原则。

(6)“十恶”、御史台。

(7)经济立法。

(8)民事立法。

(9)《唐律疏议》的主要特点与历史地位。

(10)唐朝的司法机关。

(11)唐朝的诉讼制度。

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宋刑统》及它的法律形式。
    2、宋朝的典卖制度。

3、宋朝的“重法地法”与“盗贼重法”。

4、“折杖法

    5、宋朝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