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的考核对象是法律学科类法学专业的学生。考核教材使用中央电大拟定的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蒲坚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制史》,学生可同时使用音像教材、电视直播课堂、CAI网络课件、E-MAIL等教学媒体进行考试复习。本课程主要考核学生对中国法律制度历史的了解与掌握,为此,考核知识点分为了解、领会、掌握,考试题分为较难、适中、较易三个层次,分别占卷面成绩的 25%、35%、40%。我们将考核知识点和考试要求公布给学生,凡在知识点和考试要求范围之内的试题,均不认为超纲。
本课程的考核除了期末考核(闭卷)外,还有平时作业考核。平时作业一般采取小论文、专题讨论、综合测试和期中考试等方式。平时作业的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小论文与专题讨论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定,并按对应关系分别记为90分、80分、70分、60分、50分。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对评定为优秀者上浮10分,对评定为不及格者下浮10分;综合测试与期中考试的成绩按卷面实际分数记载;未完成作业者均计为0分。平时作业的成绩可有两次计入总成绩,两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按15%的比例折算计人课程总成绩。如果各试点单位自行安排平时作业在两次以上,可由学生自行选择其中的一次成绩计入考核的平时作业成绩。
中国法制史的试题类型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名词解释、简答题与论述题,分别占卷面成绩的15%、10%、30%、30%和15%。
中国法制史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导论
〖考核知识点〗
1、中国法制史 研究所对象。
2、中国法制发生和发展的历史阶段。
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和意义。
〖考核要求〗
1、了解:
(1)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与方法。
(2)中国法制史学科在法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2、领会:
(1)中国法制史产生及其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
(2)中国古代法制是如何向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转化的。
3、掌握:
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
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中国法律的起源。
2、夏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中国国家和法是怎样产生的,具体在哪个朝代形成的,其主要标志是什么?
(2)我国古籍中关于“刑”、“律”、“法”的释义及其运用。
2、领会:
法律与原始氏族社会的习惯不同。
3、掌握:
禹刑及夏朝法制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2、商朝的刑名与罪名。
3、商朝的王位继承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以神权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及其产生的历史原因。
(2)商朝刑事立法的概况。
2、领会:
商朝继承制度的发展变化及其原因。
3、掌握:
(1)刑名从商、汤刑、五刑、炮烙、醢、脯、劓殄、不吉不迪、暂遇奸 、兄终弟及、圜土、 里。
(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西周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2、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3、刑名与罪名。
4、法律形式。
5、所有权与契约关系。
6、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7、司法机关和诉讼与审判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西周的立法概况。
(2)西周立法指导思想产生的背景及其内容。
2、领会:
刑法指导思想在刑法原则中的体现及其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3、掌握:
(1)法律形式与定罪量刑原则。
(2)罪名与刑名。
(3)田里不鬻及各种契约关系。
(4)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5)司法机关与诉讼制度。
(6)质剂、六礼、七去、三不去、同姓不婚、五听。
第三章 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春秋时期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及驷 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2、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及由此而引起的论争。
3、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4、魏国李悝的《法经》。
5、商鞅在秦国的变法及法制改革。
〖考核要求〗
1、了解:
(1)郑、晋、楚各国的立法概况。
(2)战国时期随着社会性质的变化,法律阶级本质也发生变化。
(3)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立法概况。
2、领会:
(1)春秋时期各国法制改革的原因。
(2)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的内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3、掌握:
(1)郑、晋两国公布成文法的具体措施。
(2)公布成文法所发生的论争及其实质和原因。
(3)郑国邓析的“竹刑”。
(4)李悝《法经》的篇章体例与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5)商鞅在秦国变法的措施与内容及其意义。
第五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秦朝立法指导思想。
2、《睡虎地秦墓竹简》(云梦秦简)。
3、秦朝的法律形式。
4、秦朝的刑名与罪名。
5、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
6、秦朝关于手工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
7、秦朝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
8、秦朝关于农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立法。
9、秦朝关于市场贸易管理方面的立法。
10、秦朝的司法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秦朝的建立及其巩固统一的措施。
(2)立法活动及云梦秦简的发现。
2、领会:
(1)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的特点。
(2)秦朝和西周立法思想的比较。
(3)秦朝和西周定罪量刑原则的比较。
3、掌握:
(1)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2)秦朝的法律形式。
(3)秦朝的刑名与罪名。
(4)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
(5)秦朝的经济立法。
(6)秦朝的司法机关与诉讼制度。
第六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两汉的立法概况。
2、两汉的法律形式。
3、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4、汉文帝的刑制改革。
5、两汉的刑名与罪名。
6、两汉的继承制度。
7、两汉的司法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两汉王朝的建立与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
(2)两汉的立法概况。
2、领会:
(1)汉朝法制指导思想演变的原因及“德刑并用”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2)秦汉法制指导思想之比较。
3、掌握:
(1)汉朝法制指导思想。
(2)两汉法律形式。
(3)两汉的法律令:约法司三章、九章律、越宫律、朝律、腹诽之法、沈命法、阿党附益法、?金律、左官律、通行饮食罪、事国人过律罪、漏泄省中语罪、阑入罪、欺谩罪、非议诏书罪、见知故纵罪。
(4)两汉定罪量刑原则。
(5)老虎凳刑名与罪名。
(6)汉文帝的刑制改革。
(7)两汉的契约关系。
(8)两汉的继承制度。
(9)两汉的诉讼制度。
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活动。
2、晋朝的法律形式。
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典编纂体例和内容的变化。
4、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司法制度。
〖考核要求〗
1、了解:
(1)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概况。
(2)科、科条、律、令、格、式、故事等的概念及首先划分律与令的区别。
2、领会:
(1)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活动的主要成就。
(2)明确区分律、令的意义。
(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典体例、内容的变化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的重要意义。
3、掌握:
(1)三国时魏律较汉律的重要改革。
(2)晋律体例与内容的重大变化。
(3)“八议”与“官当”、入律与“重罪十条”的确立,以及《麟趾格》、《大统式》。
(4)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
(5)在讼制度方面,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
第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隋朝的《开皇律》体例与内容。
2、唐朝的立法概况。
3、唐朝的法律形式。
4、唐律规定的刑法原则。
5、《唐律疏议》十二篇的主要内容。
6、《唐律疏议》的主要特点与历史地位。
7、唐朝的刑罚制度。
8、“十恶”与“八议”
9、唐律关于物权和债权的规定。
10、唐朝的司法制度。
〖考试要求〗
1、了解:
(1)隋朝的立法概况。
(2)唐朝的立法概况。
2、领会:
(1)隋朝法制的破坏及其迅速覆亡的教训。
(2)唐朝律、令、格、式之间的彼此关系。
3、掌握:
(1)隋朝的《开皇律》。
(2)唐朝的法律形式与《唐六典》。
(3)唐律十二篇的主要内容。
(4)唐朝在刑事立法方面的重大发展。
(5)唐律的刑法原则。
(6)“十恶”、御史台。
(7)经济立法。
(8)民事立法。
(9)《唐律疏议》的主要特点与历史地位。
(10)唐朝的司法机关。
(11)唐朝的诉讼制度。
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
〖考核知识点〗
1、《宋刑统》及它的法律形式。
2、宋朝的典卖制度。
3、宋朝的“重法地法”与“盗贼重法”。
4、“折杖法
5、宋朝的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