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妇联

(一)组织引导全盟各族妇女学习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聚妇女,引广大知女听党话、跟党走。

(二)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固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

(三)代表全盟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一2一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全盟妇女、儿意发展规划的实施。

(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横听如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委、行署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查处侵害如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五)数育引导如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背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彩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用绕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家庭教育、家底服务开展工作,促进家庭和诺谐、社会稳定。

(七)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果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中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协作,推动全社会为知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八)承担对旗县市(区)联主席、副主席的协助管理职责。指导县市(区)妇联开展工作。

(九)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