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业余生活,认真贯彻落实第三届“班级文化节”各项活动;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2016学年度“党员示范宿舍”、“金星级、银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此项评选活动,各系(院、校)学习、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 。经各系(院、校)认真推荐,学生处严格审核,并上报学院,决定对8号公寓楼112等20个宿舍被评为“党员示范宿舍”荣誉称号,决定对2号公寓楼310 等46个宿舍被评为“金星级宿舍”荣誉称号,决定对1号公寓楼429等88个宿舍被评为“银星级宿舍”荣誉称号,决定对5号公寓楼117等150个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为三天2017年 3 月17日—2017 年 3月 19 日。
二、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处联系。
联系电话:0479——8216237、13947924269。
附:“党员示范宿舍”、“金星级、银星级、文明宿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