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论文和“最美公寓人”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学生公寓管理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公寓管理事业,着力提高学生公寓育人质量,讲好公寓领域的动人故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公寓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论文的通知》(内高学寓〔2023〕2 号)、《关于开展全区高校“2022 年度最美公寓人 ”推举活动的通知》(内高学寓〔2023〕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论文

(一)选题范围

参评论文选题应反映自治区高等学校在学生公寓管理方面、“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方面、学生公寓后勤保障与服务方面研究和实践探索所取得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2021 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均可申报。

2. 已获得“寓专会”表彰的论文不再申报推荐。

(三)报送要求

1. 电子版材料:参评论文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邮箱:270314591@qq.com

2. 纸质材料:参评论文复印件 5份(复印件用 A4 纸

复印,左侧装订,其中论文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

全文)、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

参评优秀论文基本情况表 1 份,打包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邮箱:270314591@qq.com

(四)报送时限

2023 年 5 月 15 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洪莉 18604799609

 

二、推荐“2022 年度最美公寓人”

(一)总体要求

此次推举活动要全方位展现高校学生公寓领域在立德树人中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体现高校学生公寓人作为“不上讲台的教师”,扎根学生公寓一线,践行“时时、事事、处处育人”的理念。

(二)推举条件

1.长期扎根学生公寓一线,对学校学生公寓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与成绩。

2.被推荐对象主要来自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一线的员工和团队。

3.“最美”事迹应正面积极、向善向上、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实事件,具有让人感到心灵震撼的精神力量。

4.受到过各级各类媒体平台表彰与奖励的具有优先入围资质。

(三)报送材料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 字以内)。

2. 荣誉证书扫描件。

(四)报送地址

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行政楼2004室)。

(五)报送时限

2023 年 5 月 15 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洪莉 18604799609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取得好成绩。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公寓管理专业委员会参评优秀论文基本情况表

2内蒙古自治区公寓管理系统“2022 年度最美公寓人”推举活动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8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公寓管理系统
“2022 年度最美公寓人”推举活动报名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性  别
一寸免冠照
民  族
年  龄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邮  箱
单位名称(填写至部门)职务/职称
通讯名称
邮  编
所属业务学生公寓□ 物业管理□ 安全管理□ 建设修缮□
领域
申报人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公寓管理
专业委员会参评优秀论文基本情况表
题 目
摘 要
关键词
发表期刊
发表时间
(出版单位)(出版时间)
作者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学历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