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学生证、校徽是本院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学生必须妥善保管,爱护使用,防止遗失,校徽应随身携带。

二、新生入学后,由学生处统一制作、办理学生证、校徽。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应交回学生处注销。

三、未经注册或涂改过的学生证无效。

四、学生遗失学生证或校徽,必须及时向院学生工作处报告。

五、学生证或校徽遗失补办的必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申请,各院系(校)学生科同意到学生处补办,并缴纳工本费等相关费用。

六、学生寒暑假回家享受火车半价优待范围,按铁路局规定执行。学生证所附“半价优待乘车证”限不带工资的本人使用,学生证不得转借他人。

七、对于谎报、冒领、涂改、转借学生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补办(证、徽)时间:每季度最末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