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级文明班级标准
1、全班同学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认真完成院系(校)交办的各项任务,班干部,团干部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种活动,行事公正,受同学拥戴。
2、有积极上进,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同学团结友爱,凝聚力强。
3、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有促进学风建设的措施,积极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等活动。班级同学上课出勤率较高,学习成绩优异,任课教师评价良好。
4、学校、院系(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劳动)等准时参加,组织严密,保质量完成任务。按时缴纳各种费用,欠费率低。
5、班级同学遵守纪律,行为文明,举止得体,不文明行为发生率低,无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6、积极开展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成绩优异。
7、坚持晨扫,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院系检查成绩均良好以上。
8、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早操,间操,晚自习出勤率较高并能够保证质量。
二、评选办法
1、各院系(校)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2、各院系(校)按学院规定比例推选学校级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学校级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由学生处审定。文明班级推选和文明宿舍评定比率可低于学校规定的比例但不可超出。
3、文明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文明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并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