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55线路检测中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了鼓励在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弘扬正气,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学生的上进心,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项目

1、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集体、热爱学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每学期请假不超过3天,病假不超过6天。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学习成绩均在85分以上,实习实训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特长。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质优秀,讲文明,有礼貌,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院级三好学生一般是三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综合测评排在全班前5名。

6、参评区级三好学生应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称号。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学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特长。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质优秀,讲文明,有礼貌,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从事工作成绩显著,考试科目无补考者。综合测评排在班级前15名。

6、参评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

四、优秀毕业生评定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学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自愿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创业。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实习优秀,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讲文明,有礼貌,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优秀毕业生必须是综合测评名次在全班前10名。

6、参评区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

五、评定办法

1、凡在我院学习的学生(全日制在校生),均可参加三好学生评选。

2、凡在担任班委、团支部、院系(校)学生会团委、团总支干部的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评选工作由各院系(校)负责。每学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学生处下拨指标,各院系(校)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学院领导审批。

5、各系(部)要按规定指标和时间及时评选上报。逾期不上报的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六、奖励办法

1、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自治区教育厅、团委颁发证书,填写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学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名单。

2、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院、系(校)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奖励并存入个人档案,张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