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条例之规定以及我院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学院党委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特拟定《8455线路检测中心辅导员工作细则》,本细则分为辅导员守则,辅导员职责,辅导员常规工作以及辅导员的考核与奖惩五部分。细则内容如下:
第一章 辅导员守则
第一条 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争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标兵,要求辅导员在政治方向上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努力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并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感。
第二条 辅导员肩负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压力疏导以及与班主任和舍 管老师在学生管理方面的通力配合,所以要求辅导员要认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管理学方面的知识。
第三条 辅导员对工作要脚踏实地,兢兢业业,要有奉献精神,认真履行辅导员职责,在工作中要讲求科学性和计划性。同时要加强自身修养,为学生做好表率。
第四条 辅导员要以学生为本,对待学生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充分融入到学生生活之中,对学生要充满爱心和耐心,让学生切身感受到辅导员就是他们的知心人。同时要坚持原则,不包庇,不护短。
第五条 辅导员要有较强的洞察力,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和掌握,力争使问题的影响最小化,做到抓苗头,抓根本。
第六条 辅导员在处理问题时要坚持公平原则,避免有亲友疏。要一视同仁,绝不徇私,要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同时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对于犯错误的学生既要批评教育,也要重视其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辅导员常规工作
第一条 辅导员要准确把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经常走访学生宿舍,通过走访的形式及时准确的了解学生在思想政治,心理健康以及基础文明等方面的状况,并做好记录,使其成为学生在推荐就业,继续深造等方面的重要考量。
第二条 辅导员工作要坚持整体把握与个体了解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把握所在楼层所有学生的整体思想状况,又要有针对性的对个别同学进行帮助与指导。在对学生个人进行辅导员的过程中,辅导员每周至少要找1—2个学生单独谈话,并做好记录,同时也要争取学生能够主动的将思想和心理上的各种困惑与问题向辅导员倾诉,辅导员要积极运用好诸如手机,QQ,MSN 以及电子邮箱等现代传播手段,让学生在各种情形之下都可以向辅导员倾诉困惑。
第三条 辅导员要经常与舍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以及各宿舍的宿舍长保持沟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舍学生干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发挥他们的纽带作用,既要让他们做好宣传工作,又要使他们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学生中间出现的各种思想和心理上的问题。
第四条 辅导员积极参与学生的管理工作,要经常保持与班主任的联系,既要把在宿舍内学生中间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也要重视班主任在其责任范围内所发所发现的问题。
第五条 辅导员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要与舍管老师通力配合,从思想意识的角度,对学生中出现的不文明现象进行及时的教育与改正。
第六条 辅导员要经常性的参加学生党团活动,做好工作记录,并且党团活动的主题学生党团干部要与辅导员商议后决定。辅导员通过与学生交流自己对政策理论的学习感受,帮助学生认清形势,扫清障碍。辅导员必须参与党员的培养与评定工作。
第七条 辅导员必须参与学生奖助学金,党团班干部和各种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发挥辅导员长期入住学生的优势,以客观,公正的视角对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认定。
第八条 辅导员要走出宿舍,经常性的进入学生课堂,以更加全面的角度,真实透彻的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而发挥我院辅导员工作的优势,通过课堂了解和宿舍解决的方式,更加有效的处理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问题。
第九条 辅导员要认真参加学院以及学生处召开的各项会议。
第十条 辅导员要认真宣传学院以及学生处的各项工作精神,要在学生中间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避免因政策误读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章 辅导员的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 辅导员的考核标准详见《8455线路检测中心辅导员考核办法》
第二条 对符合如下条件的辅导员要给予相应的考核加分。
(一)在学生工作中,有创新思路和方法,并有相关学术论文发表。
(二)对学生工作提出有效建议,被学院采纳后取得一定成效。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院各项活动,并取得很好的效果。
第三条 对符合如下条件的辅导员要给予相应的考核扣分
(一)不能及时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未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工作不认真负责的。
(三)学生普遍反映较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