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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内蒙古党委组织部等八家单位联合授予“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58,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表彰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研究成果的决定》(内党发[2012]15号)中,我院被评为“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区各行业64个先进单位中,6个区直获奖高校中的一员。

文件指出: 近几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各级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和广大思政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与改进思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开展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全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业绩,涌现了一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忠于职守、竭诚奉献、开拓创新的先进个人,产生了一批有较高理论价值和重要实践意义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

文件要求,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以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和思想作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加卓有成效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措施,并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增强思政工作的渗透力、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推出更加优秀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和庆祝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在本次评选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 64家单位荣获“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83名同志获得“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还对45篇思政调研和研究论文予以了表彰。

 

发布日期:2012-06-07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