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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自治区体育局命名为 “内蒙古自治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计划》,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学院体育教育资源为全民健身工作服务,依据自治区体育局对“内蒙古自治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申报要求,我系进行了大量的筹备工作,修订和健全了教学、财务、后勤等管理制度,并达到了内蒙古自治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要求,经锡盟文体局推荐,自治区体育局审核评估,二○一一年十月,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决定命名我院为“内蒙古自治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发布日期:2011-11-26作者:admin